根据江西省司法厅赣司党字【2017】69号通知,刘建勇同志任我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图为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李雯、公证工作处副处长喻琳到我处新地总部宣布厅党组关于刘建勇同志的任职决定,并送刘建勇同志正式到任。